跨境电子商务资金收付及外汇管理问题,电子商务票据
为积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防范互联网支付外汇风险,**外汇管理局下发《**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付汇业务试点的通知》(汇发〔2015〕7号,以下简称“通智”),开展跨境付汇试点支付业务**范围内部分支付机构,允许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双方提供外汇资金收付结算和销售服务,标志着跨境电子商务相关外汇管理系统初步建立。但从目前试点情况看,政策相对粗糙和滞后。一方面,它无法与跨境电子商务的新变化、新情况完全同步,监管难度加大;另一方面,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在业务中很难把握政策风险点,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 2020-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