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环节改造︱见闻
摘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贯彻实施电子商务法的指导下,规范网络运营,净化网络市场交易环境,维护良好的网络市场秩序,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决定于6月至11月联合开展2019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络利剑行动)。具体方案是:一是全面发挥互联网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作用,严格执行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严厉打击互联网市场突出问题,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坚持依法监管、审慎监管、智能监管、综合监管、协同监管,强化信用约束,规范电子商务行为,净化交易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网上商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2、 ***工作(一)努力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营造良好的准入环境。查处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信息公开义务的行为。监督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登记市场主体,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加强对社会电子商务和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规范指导。督促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按照《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对进入平台的运营商真实信息进行核实登记,建立注册档案,监督电子商务运营商做好照明、证件和标签。督促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协议客户业务范围的审核。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贯彻实施电子商务法的指导下,规范网络运营,净化网络市场交易环境,维护良好的网络市场秩序,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决定于6月至11月联合开展2019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络利剑行动)。具体方案是:一是全面发挥互联网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作用,严格执行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严厉打击互联网市场突出问题,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坚持依法监管、审慎监管、智能监管、综合监管、协同监管,强化信用约束,规范电子商务行为,净化交易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网上商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2、 ***工作(一)努力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营造良好的准入环境。查处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信息公开义务的行为。监督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登记市场主体,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加强对社会电子商务和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规范指导。督促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按照《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对进入平台的运营商真实信息进行核实登记,建立注册档案,监督电子商务运营商做好照明、证件和标签。督促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协议客户业务范围的审核。规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整治违法主体的互联网应用(网站、应用等)。(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海关总署、邮局按职责分工配合)(二)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不安全食品和假冒伪劣药品上网,轻松营造消费环境。***发展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家具家居用品、日用百货、儿童用品、服装鞋帽、劳动保护帽等与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加强监督执法和刑事执法。以大案要案为突破口,组织开展集中攻坚,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底线。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加强对食品等流通销售商品的抽查,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风险监测,净化生产源头,依法查处利用互联网销售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处理网络侵权、假冒伪劣信息。(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邮局按职责分工配合)(三)打击不正当竞争,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有关规定,严厉打击虚假网络宣传、刷单挑信、非法促销、非法搭售等行为。严肃查处非法推销婴幼儿配方食品行为。严厉打击空邮投递行为其他经营者进行刷单、炒作等违法行为。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进一步加强对刷单、炒作行为的监控,完善商品(服务)信用评价体系,配合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限制平台经营者参与其他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活动的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发改委、商务部、邮局按职责分工配合)(四)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广告市场环境。以社会影响力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和电子商务平台为***,突出移动客户端、新媒体账号等互联网媒体,针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涉及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房地产、金融投融资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办好一批大案要案。(**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根据(五)依法打击其他各类互联网违法交易,有效净化互联网市场环境。落实《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网购商品七日不合理退货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大对不正当价格行为、格式条款不公平、七天不合理退货义务的打击力度。加强周全、多渠道的个人信息保护,规范个人信息合同条款,严肃查处收集、使用、过度收集、泄露、非法出售、非法提供个人信息的行为其他未经同意,依法查处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支持网络违法犯罪的网络平台;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有效防止大数据技术对个人信息的滥用。依法严厉打击网络交易平台为非法买卖、购买、使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或者违禁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行为。密切配合,加强对手机应用端(网上交易平台、网上订购平台、网上旅游平台、社会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等网络市场新模式、新业态)违法犯罪行为的研究、监督和查处。加大对商业预付卡网上销售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境外采购监管,加大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环节整治力度。加强对禁止网上交易商品的监测和监管,不断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邮件办、邮局按职责分工配合(六)加强网上交易信息监控和产品质量抽查,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继续加强监管技术应用,探索网上交易信息监控应用新途径,完善监控监管流程,有效发现网上交易违法线索。以集中促销期、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有针对性地开展网络市场监测和产品质量抽查,及时识别风险,充分发挥部门失信的联合惩戒作用,实施全网预警。(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电子邮件办公室和邮局根据各自的职责进行合作(七)落实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职责,营造廉洁守法的经营环境。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律责任和义务。监督电子商务经营者履行消费者权益、知识产权、个人信息保护等义务,依法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严格履行网上销售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引导和督促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加强平台运营商资质审查和主要信息公示,落实知识产权保护“通知删除”义务,并将招标排名的商品(服务)明确标注为“广告”义务;引导和督促网上餐饮服务平台加强对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伙伴的管理,积极向监管部门报送餐饮服务商数据和平台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伙伴等信息,加强对餐饮配送过程的管理,逐步推进外卖餐的密封,确保食品配送过程不受污染。引导和督促配送、邮政、快递等企业完善实名制,拒绝收发货侵权假冒商品,支持执法部门查证违法犯罪线索。(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电子邮件办公室、邮局按职责分工配合)三。相关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支持,扎实部署推进。各地各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立足本地实际,认真作出总体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努力取得实效。(2) 提高监管效率,创新网络市场监管方式。各地要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的作用,形成监管合力。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处罚等手段,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律责任和义务。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基本信息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监督执法信息,对各部门绩效形成的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公布,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同监督和联合处罚。(3) 强化法律意识,加大电子商务法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以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组织开展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座谈和约谈,发布消费预警、及时预警和典型违法案件,营造电子商务各方学习、了解、遵守的良好氛围,了解和运用法律,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和实施电子商务法。各地各部门要突出工作***,加强源头控制,科学安排工作进度,上报专项行动总结报告、专项行动统计表、典型案例(5个以上,12月12日前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联合执法的有关材料报送上级各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市现场监理部。遇有重大情况,请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