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再次符合优惠政策,单笔交易限额提高到5000元。
摘要:11月21日,国务院召开重要会议,提出了多项跨境电子商务政策。以下是一个简短的总结:
11月21日,国务院召开重要会议,提出了多项跨境电子商务政策。以下是一个简短的总结:
目标: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外贸进出口稳定增长,增加消费和就业。
一、明年1月1日起,继续执行现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政策。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货物,不执行***进口许可证、登记备案等要求,而是对进口自用货物进行监管。
2.将该政策的适用范围由原来的杭州等15个城市扩大到北京、沈阳、南京、武汉、西安、厦门等22个新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城市。非试点城市的直购和进口业务可参照相关调控政策。
四、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按照**惯例研究完善相关出口退税政策。
5个。按照普惠、审慎监管的原则,加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平台和支付、物流服务商责任落实,加强商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防控,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会议提到发展“渠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
跨境进口试点城市是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的基础上提出的。目前,跨境进口试点城市有上海、杭州、宁波、郑州、重庆、广州、深圳、福州、平潭、天津、合肥、成都、苏州、大连、青岛等15个。
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创造更多可复制的经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地区扩大到35个。
首批两个跨境综合试点城市:广州、深圳、杭州、上海、宁波、苏州、郑州、合肥、成都、重庆、天津、大连、青岛;
第三批:北京、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南昌、武汉、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西安、兰州、兰州、兰州、y、y、y、^、^等。
三、有利于在适用城市吸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进一步降低在本市落户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进口商品的经营成本。
四、63项群众需求量大的税目增加,个人购买配额增加,意味着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政策进一步放开。随着相关配套政策的不断出台,跨境电子商务将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