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政策即将出台,这些变化值得关注
摘要:经过两年的过渡期,今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将迎来新的调控政策。
经过两年的过渡期,今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将迎来新的调控政策。
由于今年年底过渡期即将再次到期,商务部等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制定过渡期后的政策。新的调控政策将在之前“48条新政”的基础上发生重大变化。政策思路的大方向将更加适合跨境电商进口的特点,包括出台与一般贸易进口不同的、适合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通关措施。措施和制定更灵活的积极清单。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的调整,可以追溯到2016年4月8日实施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新政(业内称为“48条新政”)之后。新政策的核心是调整关税、正面清单和通关清单:在税收层面,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在通关层面,参考进口货物正面清单。报关单应按货物核对。对化妆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商品的进口许可证提出要求。
随后,考虑到跨境电子商务的特点,2016年11月和2017年9月,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两次延长至2018年底,即继续沿用“48条新政”前的模式。
随着今年年底过渡期再次到期,过渡期过后的政策如何走向,一直是业界高度关注的问题。早在今年年初,包括国务院参事室和有关部门在内的《经济参考报》记者就了解到,已经多次召开内部讨论会,讨论政策走向。目前,商务部等部门正在抓紧制定过渡期后的新调控政策,主要思路已初步形成。
据了解,本次不会采取延长过渡期的临时性政策,但有望出台相对稳定的新调控政策。在此前“48条新政”的基础上,新的监管政策将发生重大变化,政策思路的大方向将更加适应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发展的现实和行业特点。
例如,在文件提交方面,不再要求参考一般贸易文件的要求,而是更加方便。物流、交易、付款三种单据均可提交。
另一个例子是,进口商品仍然以积极的方式上市,但它们在形式上会更加灵活,并考虑到一些创新产品的进口需求。
业内人士表示:“当然,跨境电子商务毕竟还是一种比较新的商业形式,所以政策并非一劳永逸。”
“稳定政策的出台已经具备了成熟的条件,有利于行业的稳定预期。”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所所长张莉说,他说,从适应行业特点、有利于扩大进口、与**法规相协调等方面,出台稳定的新监管政策十分必要和重要。
事实上,近年来,从国务院到部委,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密集出台,降低进口消费品关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政策相继出台。
从7月1日起,1449个税目减免的部分进口消费品税正式实施。”预计可节省进口环节成本约40%,相应降低市场价格,刺激消费回归。”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金融分析师方戈表示,降低关税和缩小国内外价格差距,将可能影响消费者对购买渠道的选择。更多的人会选择正规平台,因此进口关税的调整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是有利的。
7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地区,选择北京、呼和浩特、沈阳、义乌等22个城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地区进一步扩大到35个。
在这方面,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试验成果不断被复制和推广,其核心在于“六制两平台”政策框架的统一实施,形成固定的特色。“六大系统”包括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电子商务诚信、统计监测和风险防控系统,提供覆盖跨境电子商务全过程的管理和服务。“两个平台”包括在线综合服务平台和线下产业园平台,为综合试验区建设提供软硬件条件。
此外,在通关、商检等方面,各地还根据自身特点推出了具体创新措施,为企业带来便利,有利于调动企业蓬勃发展的积极性。
此外,从今年8月1日起,海关进出口货物实行综合申报,报关、报检合并为一张申报单。b2b与跨境电子商务部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首席分析师张周平认为,报关与报检相结合,将提高整个海关工作的效率。电子商务注重速度、效率和经验,对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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