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政策的调整,将有助于您了解这一波神奇的操作
摘要:11月2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继续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扩大适用范围。
11月2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继续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扩大适用范围。
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国将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配额上限,扩大名单范围。
具体调整如下:
将单笔交易限额提高到5000元,明确完税价格超过单笔交易限额但低于年度限额的。当一个订单只订购一种商品时,可以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渠道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交易金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
明确跨境电商零售商购买的进口商品不得在国内市场转售。
此外,对货物清单的调整:
1.将近年来消费需求旺盛的部分商品列入商品目录,增加葡萄汽酒、麦芽啤酒、健身器材等63项税目。
2.根据税目调整情况,前两个税目清单进行了技术调整和更新,调整后的税目清单共1321项。
据悉,这是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监管过渡政策的第三次延伸。在此之前,进口跨境电子商务“48新政”政策经历了9个重要节点。
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宣布,自2016年4月8日起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策(业内俗称“48条新政”)。
2016年4月7日,财政部联合发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清单》。
2016年4月8日,我国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货物实行新的税收制度,实行库存管理。
2016年4月13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目录中商品的说明》。
2016年4月15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清单(第二批)》发布。
2016年5月15日,**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通知,强调跨境电子商务网上购买保税进口货物为“货物”,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出具通关单,只有通过跨境电子商务直接购买的货物,才可以免除签发通关单。
2016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出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要求过渡性政策。新的监管措施将推迟一年。
2016年11月15日,商务部发言人就延长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发表谈话,进一步延长至2017年底。
2017年9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决定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再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即继续对天津、上海、杭州等10个试点城市(地区)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进行监管。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平潭暂按个人物品。
这些政策将如何影响进口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除了消费者利益外,马云、刘强东、丁磊等互联网巨头旗下的阿里巴巴、京东、网易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也将大幅受益。
笔者认为,我国相关政策的加快,为这些平台的规范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也为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促进消费回报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正从低质量、灰色、不透明向注重质量、规范发展转变,从而推动了供给侧改革和国内消费升级。
此外,跨境电子商务网络零售进口进一步放开,将有助于更多海外购物回归中国,让消费者在国内享受到价廉物美的海外产品,有效刺激中国进口消费,引导万亿海外消费服务回流,满足国内消费升级的需要。
中国贸促会**贸易研究部赵平表示,跨境电子商务政策将处于相对稳定的阶段,不会逐年变化。更稳定的政策意味着企业对未来可以有一个稳定的预期。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对是否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如何调整经营方向作出明确的决策。
同时,整体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此外,跨境电子商务的便利性也将显著提高,对市场的反应速度也将加快,这对提高跨境电子商务的竞争力非常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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