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额度】谁动了我的跨境电商消费额度?
摘要:孔令新发现,另一个“自我”从美国买了一双休闲鞋,价值99元。这是今年6月至8月间记录的4起跨境电子商务消费案之一,但他从未下过单,也从未见过任何实物。在孔令新加入的“维权小组”中,有数十人有类似的经历。他们都遇到过跨境电子商务消费额度被冒用的情况,有的只剩下几百元。
孔令新发现,另一个“自我”从美国买了一双休闲鞋,价值99元。这是今年6月至8月间记录的4起跨境电子商务消费案之一,但他从未下过单,也从未见过任何实物。在孔令新加入的“维权小组”中,有数十人有类似的经历。他们都遇到过跨境电子商务消费额度被冒用的情况,有的只剩下几百元。
孔令新在跨境消费明细中发现一双不是自己购买的美国休闲鞋今年8月,拥有十多年网络跨境购物经验的刘家义登陆中国海关推出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输入自己后,他发现自己名下的7个通关信息中有5个不是自己购买的,被盗。根据刘家义提供的订户电话号码,身份证记者联系到了两位“订户”,但对方表示,他从未购买过订单中的物品,更别说为什么他的手机号码会出现在其他人的通关资料中。其中一名“订户”怀疑自己的手机号码也被冒用。
在发现信息被盗后不久,刘家义加入了一个“维权小组”。目前,该集团有30多个成员,涉及数百个订单。
8月初,艾琳花800元在网上订购了4桶儿童奶粉,但对方因个人配额不足,长期未能发货,终交易失败。
“以前我只花了3000元买洋奶粉,达不到2万的额度”。艾琳发现,她的个人信息从今年6月28日起就被他人使用。7月和8月,有消费订单。在她的清关数据中,共有19个订单不是她自己购买的产品,占了她的大部分数量。”学位。
记者统计发现,已知信息被盗的用户超过30人,涉及广州、青岛电子商务平台的用户较多。
△在维权组,一名成员的17项命令中,有10项命令均被冒用身份资料
孔令新也是该组织的受害者之一。2017年6月至8月,他的通关记录中出现了4个跨境消费订单,盗取了他594元的个人行。”虽然数量不多,但以后可能会被偷。”孔令新决定去查。
网上查文件已经成为突破。孔令欣发现,4个被他的身份欺骗的订单来自美国休闲鞋、口红、短裤和休闲袋,而中国的入境口岸是青岛大港。
如果采用正常流程,跨境消费的起点来自消费者在跨境电商平台下的订单,此时应提供个人信息。货物由境外卖方发货后,通过当地中转公司快递至具有跨境运输资质的货运代理公司,再运往中国。随后,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报关手续,国内物流公司负责通关,为消费者办理收货手续。
孔令新的订单中,一双价值99元的休闲鞋于2017年6月7日成交。根据订单,报关电子商务平台为“青岛创客岛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负责通关的物流公司为“青岛联利航母供应管理有限公司”。
与本报记者孔令新:深入思考首先联系了青岛联利快递物流公司。对方表示,他们只负责配合电子商务平台做通关工作。订购方的信息由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物流公司不知道信息是否被盗,并承诺让电子商务平台向孔令新解释。
之后不久,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联系上了孔令新。她说,她的公司是青岛创客岛公司的合作伙伴,主要负责清关信息的整理和制表工作。据李姓工作人员介绍,青岛创客岛公司并不是一家从事休闲鞋实际交易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只是因为它具备“为他人办理报关”的相关资质。所有订单信息均由海外货运代理公司提供。
同时,她也承认,每次接到的订单都有上千份,由于数量巨大,他们无法核实每件产品的个人信息。
在李某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孔令新联系了海外货运代理公司的高先生。高先生还说,订户的信息是由他的“上游”快递公司提供的。他们的工作是收集来自**各地的快递和商品,统一发送到中国,不伪造个人信息。
后来,高先生代表他转述了快递公司的解释。据介绍,该公司与多家海外转帐公司合作,在转帐公司数据采集过程中形成“信息库”。孔令新可能在购物时向转帐公司提供了个人信息,随后他的身份证信息出现在杨女士所在公司的“信息库”中。这个订单,正是因为“信息库”系统匹配错误,导致孔令新的配额被占
几乎所有参与海外购物的公司都被追踪到了。孔令新至今仍未找到身份被“冒用”的答案。他对高先生的解释也不满意,“如果是系统匹配错误,那为什么电话号码不是我的?”
孔令新怀疑“故意”成分更大。目前,他已将情况反馈给青岛海关有关部门。
北京海关监管办公室主任赵维珍多年来一直负责跨境电子商务。2016年4月8日以前,进口货物只分为“货物”和“个人货物”。对于“货物”,企业需要缴纳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等,“个人货物”只需缴纳邮政税。过去,两者的区别主要取决于申请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
“跨境电子商务模式出现后。虽然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具有商品属性,但买方是自然人。”赵维珍说,长期以来,跨境电子商务相关零售商品难以确定。
一方面,跨境电子商务只按照“个人物品”的标准征收银行邮件税,低于以贸易进口形式进入中国的同类商品的税负。这种“税差”也给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带来了巨额利润。
直至去年4月8日,我国正式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根据新政策,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货物将按“货物”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货物的直接买方将承担纳税义务。
至于个人信息披露方式,赵维珍表示暂时无法确定。
跨境电子商务的出现,使得海关监管分散化、碎片化。赵维珍认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在交易过程中应核实用户身份。
赵维珍介绍说,中国电子口岸的主要功能之一是信息交流。消费者的订单、付款单和运单通过电子口岸向海关申报。海关能保证的是,这张身份证不是假的,但很难核实货物是自己购买的。”因为跨境购物的消费者太多,证件数量急剧增加。”
“目前,货物是由物流公司提货的,除非订货人持身份证到海关提货,每天近万单,相当于把海关变成国内市场,这不符合跨境电商的现实业态”,赵维珍认为,只有跨境电商平台在交易开始时对个人信息进行核对,才能避免问题的发生。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北京分公司软件开发部副主任宋坤介绍,事实上,海关总署2016年第26号公告已经明确表示,电子商务企业有义务核实用户身份。
海关总署2016年第26号公告第六条规定:“电子商务企业应当核实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向海关提供经**主管部门认证的有效证件。如果无法提供或验证用户,则用户和付款
据宋坤介绍,一些大型电子商务平台运作规范。他们往往是玩摩擦的小型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甚至一些过境和“海外购物”公司也会把自己包装成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方便通关。
通过这种方式,过境公司可以按照跨境电子商务流程,将一些未经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的产品输入海关,从而在海关网站上找到货物,提高客户的认知度。”。但这涉及到电子商务平台“下一个人”的身份从何而来的问题,滋生了个人信息被冒用的情况。
有业内人士认为,解决这种情况只有两种方法。一是加大人力物力,加强监管,避免信息滥用。二是改革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制度,使跨境电子商务的税率与传统的“货物”税率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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