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跨境电商关注
摘要:据外媒报道,马来西亚总理近日表示,由于目前电子商务的增长超过实体零售店等传统模式下企业的收入,马来西亚正考虑开始对其征收电子商务税。
据外媒报道,马来西亚总理近日表示,由于目前电子商务的增长超过实体零售店等传统模式下企业的收入,马来西亚正考虑开始对其征收电子商务税。
马来西亚总理指出,由于网络业务影响到其他业务,政府的税收一直在减少,电子商务的发展导致许多实体店关闭。直接销售减少了税收,这些税收将流向生产国。马来西亚没有收入。
东盟领导人建议,电子商务税应至少征收一半的利润,这项税收还将有助于政府评估网络企业的利润。此前,在2017年前总理任期内,马来西亚宣布计划对外国供应商提供的数字服务征收商品及服务增值税(GST)。然而,这一决定在去年5月9日新总理上任后被放弃。当时,马来西亚海关总署署长预测,“数十亿林吉特(税收收入)”可以“轻易”从数字经济中获得。
目前,马来西亚正在修订税法,特别是GST部分,以便对在马来西亚提供数字服务的外国公司征税。
据早前媒体报道,马来西亚财政部副部长表示,马来西亚政府计划从2020年1月1日起对外国数字服务提供商征收6%的数字服务税。他说,与其他几个**相比,马来西亚的数字税率是的。
有人指出,即使数字服务提供商在其他**,政府仍然有权执法,因为经合组织**之间有政府对政府的合作。这种合作使政府能够对拒绝缴纳服务税的外国公司采取法律行动。
巧合的是,不仅马来西亚,新加坡财政部长也在2018年的预算演讲中指出,政府打算对数字服务征收商品及服务税。2018年底,新加坡颁布数字服务税法案,新税种将于明年1月起生效。GST将应用于跨境B2C和B2B数字服务,预计年税收约为9000万新元。
如果新加坡非GST注册用户的全球营业额和数字服务价值分别超过每年100万新元和10万新元,外国数字服务提供商和包括应用商店在内的电子平台运营商将支付GST。
目前,向海外供应商购买的咨询和营销服务不受商品及服务税的约束。本地消费者不会为从海外下载应用程序支付GST。这一变化将确保外国和当地服务得到同样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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