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跨境项目可以获得金融支持
摘要: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形势下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指导性文件。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形势下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指导性文件。
《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形成了一定的产业集群和交易规模。针对制约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问题,要加快建立适合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政策体系和监管体系,创造更加便利的发展环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意见》体现了“规范中求发展、规范中求发展”的总体原则,明确了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发展目标。既普遍支持国内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对外贸易,又突出重点,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做大做强。特别提出培育一批公共平台、综合外贸服务企业和自建平台,鼓励国内企业与海外电子商务企业联合。
《意见》强调,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配套措施,提供指导和服务,加强部门间沟通与合作,衔接相关政策,适时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各级地方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工作方案,履行服务、监督、监督职责,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扶持力度。
《意见》提出了五项配套措施。
一是优化海关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货物物品管理模式,优化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通关流程。
二是完善检验检疫监管政策措施,实施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集中申报、检验、放行,实施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商品备案管理制度。
三是明确进出口税收政策,继续执行现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按照有利于刺激国内消费、公平竞争的原则,制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促进发展,加强进口税收管理。
四是完善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管理,稳步推进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鼓励境内银行和支付机构依法开展跨境电子支付业务。
五是提供资金支持,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国(境)重点项目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合适的信用保险服务。为跨境电子商务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供有效的融资和保险支持。
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增速放缓,跨境电子商务成为新的外贸增长点。
“跨境电子商务缩短了传统的供应链,有效降低了中间环节的成本,是外贸企业开拓**市场的新渠道。”中国**经济交流中心副主任魏建国说,相信中小微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参与全球贸易,可以直接面对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帮助其从全球价值链的低端向高等攀升,符合“中国制造”转型升级的大方向。
业内人士指出,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客观上对物流、通关、支付、结算等环节提出了新的要求,而监管模式的滞后使一些跨境电子商务运营商徘徊在“灰色地带”,不仅制约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这个行业,也给正常的贸易秩序带来隐患。
这次出台的《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海关、商检、税务、外汇、金融五项配套措施。
“电子商务出口业务的结算一直是个问题,这次出台的新措施无疑是好的。浙江义乌一家外贸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该企业正计划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和进口业务,希望相关税收政策尽快出台。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出台的《意见》还对培育一批公共平台、综合性外贸服务企业和自建平台、跨境电商人才培养、规范跨境电商经营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强多双边**合作。
上一篇: 宁波海关助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蓝海
下一篇: 从海外采购到跨境电子商务的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