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帮助跨境电子商务避免侵权
摘要:1月1日,我国实施了《关于加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的通知》等一系列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相关法律法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为电子商务企业打破地域限制,让国外商品进入国内市场提供了一个窗口。电子商务能否绕过知识产权人相关权利的限制,在特定地域享有专有权
1月1日,我国实施了《关于加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的通知》等一系列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相关法律法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为电子商务企业打破地域限制,让国外商品进入国内市场提供了一个窗口。电子商务能否绕过知识产权人相关权利的限制,在特定地域享有专有权?
很多时候,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平行进口商在销售平行进口的正品时,肆意地在商品上使用商标。使用方式与品牌商自身完全相同。这种使用方式可能超出合法使用范围,构成商标侵权。
然后,跨境电子商务在平行进口商品上使用商标时,应注意以下合规提示和建议:
一是跨境电子商务应当明确告知消费者其销售的商品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跨境电子商务平行进口商品),并告知消费者其销售的商品与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非平行进口商品)在质量、标准、标识、维护、退换货等售后服务方面可能存在的差异;同时,平台企业有跨境电子商务和非跨境电子商务(国内电子商务)均入驻,还应建立独立的区块或渠道,分别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和非跨境商品提供平台服务,或以明显标志区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或非跨境商品,避免误导消费者。
二是跨境电子商务应在电子商务主页等合理场所使用自有商号或企业名称,积极规避其零售进口商品的商标权,避免消费者将电子商务与商品上的商标权人混淆,即:,让消费者知道,跨境零售进口商品的经营者不是商品品牌的权利人。
第三,跨境电子商务只能在其零售商品和进口商品上使用该商标,以说明其所销售商品的来源,或者仅用于表明其用途。例如,使用特定的外国文字商标(商标),在描述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商品的来源或用途时,应当使用文字商标,而不是作为电子商务页面的图案和装饰。
第四,跨境电子商务应避免在商品上单独突出使用商标,特别是在电子商务主页和各类横幅广告、擎天柱广告、弹出式广告中,或在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零售商品上使用不同字体大小和颜色的商标。
第五,跨境电子商务应避免在零售进口商品上全面、综合地使用商标,特别是避免使用与有名品牌自身经营的官方电子商务页面相同的商标;需要指出的是,综合使用可能构成超出合法使用范围的重要证据,导致消费者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