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进口跨境电子商务生态系统和价值链
2014年是跨境电子商务的一年,海关总署(第56号)和57号文发布,从**政策层面承认了跨境电子商务的进口。在此之前,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简称海涛业务)呈现出以采购和转船为主要特征的业务形态,以境外采购代理、转船服务商等中小企业为主。随着政策的明确,电子商务平台、线下零售商、资本家、企业家、地方政府等力量开始在跨境电子商务市场展开竞争。随着国内市场对海外商品需求的不断上升,预计未来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份额将有一定程度的扩大。但由于跨境电商进口受**政策影响较大,跨境电商进口比重将保持相对稳定和缓慢增长。
- 2019-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