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的增长点】跨境电商平台纠纷成为新增长点
摘要:近年来,为了抢占电子商务的新兴市场,出现了许多电子商务平台。然而,各种纠纷接踵而至。
近年来,为了抢占电子商务的新兴市场,出现了许多电子商务平台。然而,各种纠纷接踵而至。
昨天,杭州市互联网法院发布2018年电子商务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据了解,去年,互联网法院共受理电子商务纠纷2099件,涉案金额仍然较大,涉案主体多元化,服务纠纷案件明显增多。
并非所有货物都要“无理由七天退货”
前段时间,一个年轻人在一个电子商务平台上花5688元买了一台微软电脑。方舟子收到电脑后,激活了主机,开始使用。结果,他发现这台电脑不是他想买的。当其性能达不到要求时,他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申请退款。
但是,店主拒绝了这一要求。他们的理由是,这台电脑的显示页面特别提醒:“激活主机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而且还用粗体和红色字体标注,非常明显。收到电脑后,方某已激活主机,因此不符合7天无理由退货的条件。
要求不一致,方某当庭起诉店主。方的电脑能无故退货吗?首先,让我们谈谈“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定义。指消费者通过互联网、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买商品,并在收到商品后7日内享有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但也有例外。例如,如果商品的性质是特殊的,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确认不应退货,则本规则不适用。
在这种情况下,计算机属于一种特殊商品。一旦激活,将影响二次销售和产品的完整性。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双方当事人都有调解的意思,法官组织了调解。本案由双方和解,由某一方撤诉解决。
法官想提醒大家,并非所有网购产品都适合“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所以在网购时,一定要特别注意商品的销售及明细页面是否标注了退换货条件。
在昨天的白皮书中,还提到跨境电子商务纠纷已成为新的案件增长点。通过专门销售进口产品的网易考拉和小红书等平台,进口产品的采购纠纷数量迅速增加。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进口产品、直接从海外或保税仓库向买家发货的案例也在增加。
2017年底,我们在一家电子商务**平台的官方直营店购买了10个从荷兰进口的BK壶。在BK锅炉的销售页面上,有明显的“官方直购”、“假一赔十”、“原产地荷兰”字样。
我们收到后检查了一下,发现BK锅的外包装是用中文写的。经检查发现,该款火锅的型号与某贸易公司在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的一款国产飞背火锅型号完全相同。而该公司的网站页面也明确指出,国产飞背壶的产地在中国大陆。
我们认为,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假货,并上诉法院要求其按照产品页面上广告的“假一罚十”进行赔偿。不过,电子商务平台认为,平台制定的“**服务承诺”一致认为,如果企业未能履行“海外直供”服务,将退还交易价格,并支付双倍的货款作为补偿。
之后,双方达成和解,电子商务平台赔偿我们5倍货款。
事实上,在专门销售进口产品的电子商务平台上,“假一罚十”中的“假”,不仅是指产品本身并非真品,还包括产品来源并非原装进口产品。
如何区分跨境电子商务购买的商品与保税区实际交付的商品,而不是国内的假货?
直接的是看条形码。条形码是商品的身份证。对于不同**生产的商品,条形码的前几个数字是不同的。
此外,还可以查看防伪贴纸。如果是保税区仓库交付的进口货物,基本上有保税区仓库粘贴的二维防伪码。
如果是食品,你也可以看看是否有中国标签。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进口食品在销售前必须贴上中文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