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再出口扶持政策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建设
摘要:为加快浙江(义乌)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义乌市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实体、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等方面为义乌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
为加快浙江(义乌)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义乌市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实体、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等方面为义乌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
《意见》指出,要积极引进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做好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的土地(房屋)保护工作,引导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发展。邀请ebay、亚马逊、aliexpress、wish等第三方平台前50强跨境电商服务企业以及谷歌等跨境电商服务企业落户义乌。自登记之日起两年内,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80%的租金补贴,并按纳税额给予一定奖励。同时,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和自建平台建设,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和市场运营商发展多语种网站。
《意见》强调,要鼓励企业利用境外仓库拓展业务,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品牌发展,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示范基地建设。对通过马德里系统获得商标注册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给予每个指定**和地区2000元的补贴;对在欧盟和非洲知识产权组织获得注册的企业,给予每人10000元的补贴;对于在一个**获得注册的,每个人将得到5000元的补贴;对于在台湾、澳门和香港注册的人,每个人将得到2000元的补贴。各企业的补助费不得超过实际登记费,***年总金额不得超过500000元。
此外,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大跨境电商行业技能培训,加强跨境电商人才服务保障。设立不低于10亿元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基金,壮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主体,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电子商务风险补偿基金,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初期。允许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享受政策性融资担保政策,并给予上年度企业税额5倍以内的贷款担保额度。深化个人贸易和外汇管理改革,探索个人贸易和跨境外汇收支结算业务线上线下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