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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子商务管理规范》有望发布负面清单“违禁品”

摘要:据悉,《指导意见》将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经营,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行政指导,落实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责任,提高跨境电子商务诚信水平。

《跨境电子商务管理规范》有望发布负面清单“违禁品”

据悉,《指导意见》将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经营,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行政指导,落实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责任,提高跨境电子商务诚信水平。

目前,跨境电子商务的进口方式有三种:国内消费者委托中间商(海外人士)到海外购买并通过互联网支付一定的代理费;海外代理商通过**物流、海外网站和国内平台到达国内。

然而,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制约因素也不断显现。跨境物流服务落后、跨境电子商务支付安全挑战和信用问题凸显。在跨境交易中,假冒伪劣产品(如中国实际生产、假冒“原装进口”、国外钓鱼网站等)损害消费者权益,而由于法律不完善,跨境维权难度极大。

如何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如何实施产品的可追溯性管理,如何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交易方式,对当前的监管提出了挑战。

建立“违禁品”负面清单,鼓励第三方平台提前赔偿

在此背景下,东方网记者了解到,《关于加强跨境电子商务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有望出台。《指导意见》中,加强对经营主体的规范管理,推进跨境个人网店注册试点,鼓励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注册,实行网店实名制。

对跨境进口实施基于风险分析的质量安全监管。督促跨境电子商务经营单位落实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商品质量保证和追溯体系。对未在中国注册的,及时查询相同或类似商标在中国的注册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规避侵权风险。建立“跨境电子商务违禁商品”负面清单制度。非负面清单商品可以独立、自由、方便地进行跨境交易。

此外,还将利用大数据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加强与海关、商检、税务、外汇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探索建立档案管理、证照管理、日常监管、检验执法、信用评估等大数据信息平台,推进电子数据取证中心(实验室)建设。

对于夸大、假冒商标、错送、团购欺诈、霸王条款等违法行为和“刷单”、“刷信用”、“删评”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第三方网上交易平台监管体系。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

《跨境电子商务管理规范》还规定,将制定并大力推广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示范合同文本,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入驻经营者通过合同协议明确双方法律关系,规范经营者的商品准入和自律行为。

据悉,在《规范》中,鼓励平台建立先行赔付制度。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无法从经营者处获得赔偿的,平台有义务按照先行赔偿制度的规定向消费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