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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不再签发出口日本货物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
关于不再签发出口日本货物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
根据日本驻华大***的通知,日本财务省决定自2019年4月1日起不对中国输日货物给予普惠制关税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2019年4月1日起,海关对出口日本的货物不再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和相关的日本进口加工证书。
2.发货人需要原产地证书的,可以申请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增值税或者进口货物应税的,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买农产品,适用原10%的扣除率的,调整为9%。纳税人购买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货物,税率为13%的,按照10%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原税率为16%、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和服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税率为10%、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和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13%税率的货物退税率为11%,9%税率的货物退税率为8%。2019年6月30日前,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退税率;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退税率。退税率的执行时间以退税项目增值税通用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发展的几点意见(GF〔2019〕3号),促进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决定简化综合保税区出入境管理。为实施不涉及出口关税的货物、物品、贸易管制文件、退税和海关统计提供便利。捷进区和捷出区的管理模式。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
根据**许可证和配额管理局***通知,商务部进出口许可证统一管理平台将于2019年3月31日关闭“纸质申请”模式。所有企业必须使用电子钥匙登录系统,以“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机电产品进口单证。也就是说,从2019年4月1日起,采用“纸质申请”方式,不使用电子钥匙的,企业必须向发证机构提供纸质申请材料,方可进行审核;采用“纸质申请”方式,使用电子钥匙的,不能提供纸质材料,既能实现“一次不跑”,又能获得快速认可。
自4月1日起,THC、港口费、引航费等费用大幅降低!
3月18日,交通运输部会同**发改委修订下发《港口收费办法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货物港口费、港口设施保安费、国内航线引航(靠泊)费、拖轮费分别降低15%、20%、10%、5%。据估计,这将使港口收费再减少18亿元。
4月3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降低进口货物的邮政税率,促进进口和消费的扩大,其中食品、药品等由15%降低到13%;纺织品、电器等由25%降低到20%。
自4月1日起未在Saber系统注册的产品不能被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