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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部分“松绑”

摘要:经过两次拖延,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出现新趋势。商务部发言人在《关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后监管工作总体安排的声明》中表示,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过渡期届满后,将从2018年1月1日起采取新的监管模式。经国务院批准,现阶段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模式总体稳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暂以个人商品为主。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部分“松绑”

经过两次拖延,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出现新趋势。商务部发言人在《关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后监管工作总体安排的声明》中表示,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过渡期届满后,将从2018年1月1日起采取新的监管模式。经国务院批准,现阶段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模式总体稳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暂以个人商品为主。

这一新政策引起了广泛关注,业内普遍认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将迎来显著利好。对外终端创始人兼CEO曾碧波表示,新政明确了将商检适用于个人使用商品性质认定的思路,从海关、商检、税务三个核心环节全面梳理和界定了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模式,为进一步规范化、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奠定基础。

《经济先驱报》记者注意到,此次谈话涉及四个要点:一是明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个人商品”性质;二是试点城市由10个扩大到15个;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管模式,做好质量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四是新政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并将继续有效。

国内有名互联网、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的“4?8新政”在行业内掀起了一股巨大的浪潮,不是因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税高,2万元的额度不是主要矛盾,而是因为跨境进口商品具有“货”的特点,进入园区时会出现“一线”,所以我们需要以一般贸易的方式进行监管,并出具通关单,这样化妆品、保健品等跨境“爆款”不能正常进入园区。

曹磊说,商务部在这份声明中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性质界定为“个人商品”,使其不再受一般贸易的监管,这是重要的好消息,并明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货物暂按个人货物监管,这意味着检验检疫为进口电子商务打开了“缺口”。

宁波新东方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朱秋成说:“未来几年,跨境电子商务将有更大的爆发式发展。”。同时,跨境电子商务是一个典型的“实践先行”行业,很多时候的实践都远远超出了规则。“个人物品”的产品特性在新的跨境进口政策中是非常核心和关键的,这本质上是政府和有关部门真正肯定跨境进口电子商务发展的明确信号。

网易考拉方面称,2016年“4?8新政”通过税收手段确认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合法地位。但对于行业而言,跨境商品的质量问题将决定跨境电子商务行业的定位和发展。如果定义为货物,一般进口贸易规则可能存在不正当竞争;而质量问题是个人货物,跨境电子商务将以消费税为主,被认为是一般进口贸易的重要补充形式,这无疑是有序进口的积极信号贸易。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是一般贸易货物进口与个人货物邮寄入境之间的一种形式。去年的“4.8新政”将跨境进口商品定义为“货”,这无疑是收紧了的。

“随后的通关单的推出和暂停,实际上是**一般贸易属性和个人商品属性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摇摆。”,他说,商务部的会谈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认定为“个人物品”,对个人物品的监管比一般贸易要宽松得多从这个角度看,新政是宽松的。

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宽松”,但“不完全宽松”,商务部的声明是“个人物品临时监管”可以看出,这一政策留下了足够的回旋余地。

据亚太电子商务研究院副院长林志勇介绍,虽然商务部发言人再次强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属于个人物品,但并未涉及保税直邮相关监管政策的任何变化。”这次谈话的主要目的是维持现有的监管政策并保持一定的政策连续性。总的基调是寻求稳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仍处于培育观察期。在此期间,要做好重大预防和规范管理,以及监管创新实验。”林志勇对《经济先驱报》说。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模式和措施将不断完善,质量监管力度也将进一步加强。”曹磊说,政府一直在反思外贸监管政策,而在跨境电子商务引发的全球贸易新趋势下,继续开展试点还需要时间,以便总结经验,制定出一套更符合全球贸易发展趋势的跨境电子商务监管体系。

朱秋城还表示,跨境电子商务监管仍需要时间。”当前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更多的是边学习边调整。政府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是需要更多的实践经验。试点城市由10个扩大到15个,相信这将为政府提供更成熟的实践依据,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