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货渠道为卖家打开新时代?
摘要:随后,杭州海关于2020年1月3日开通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税海关监管业务以来,成功放行了批以1210模式出口的跨境电子商务包裹;高街、邮政、中远、平城等多家企业相继办理了退税手续通过广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出口电子商务商品,广州成其是国内个正式推出具有电子商务出口退货功能的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随后,杭州海关于2020年1月3日开通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税海关监管业务以来,成功放行了批以1210模式出口的跨境电子商务包裹;高街、邮政、中远、平城等多家企业相继办理了退税手续通过广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出口电子商务商品,广州成其是国内个正式推出具有电子商务出口退货功能的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这意味着,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的退货终可以返回中国。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模式下,返回中国的货物将不作为进口货物按以前的返回模式征收关税和增值税。
据杭州乐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EO王伟介绍,在此之前,商品不太可能返回中国。”事实上,所有海关也都有各种退货检测,比如货物先退回保税区加工,然后再退回国外。因为没有统一的监管流程,没有大规模的实施,因为这里存在一些风险。”
据了解,一般情况下,卖方在报关时,需要在货物到达海关前明确商品种类、数量、价值等要素,因此货物的退换货也需要提前“理货”。但由于海外退换货成本高,如海外仓储成本高、人工成本高、加工效率低,很多卖家由于库存单位多,无法在海外建立全品类的售后团队,退货无法在海外加工,这就要求退换货到国内时必须在报关前清点。
“但这与海关的正常程序背道而驰,风险太大。而且,有些退货经过整理后可以再出售一次,但有些已经不能再出售了。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可能会被视为产生“外国垃圾”。因此在此之前,很难创新海关监管流程。”
益邦电力了解到,长期以来,面对滞销或消费品退货,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考虑商品价值、退货物流成本、进境税成本等因素后,通常会采取境外折扣的方式处理滞销或退货,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退换货问题是阻碍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据海关初步调查数据显示,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的包裹退货比例约为5%-30%,其中服装等部分品类商品退货比例超过10%。
据了解,在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货通道成功开通前,为解决退货问题,业内还出现了通过境外仓库、保税仓库等仓库接收退货的模式。
海外仓退:企业在消费者**设有海外仓或与海外仓退服务商合作。消费者退货时,将货物退回境外仓库。跨境电子商务卖家根据退货的价值和状态,决定对退货进行销毁或重新包装。
退保税区维修:跨境电商卖家将货物退至国内客户仓库(如亚马逊FBA仓库),再退至第三方仓库。第三方物流企业将退货集中在一个集装箱内,退回国内保税区,完成保税状态下的理货、维修等业务,实现销售、出口的重新上市,与境外仓库衔接,满足电子商务的要求。降低海外理货成本。然后进行再出口。
出口贸易回报:这发生在一般的贸易出口过程中。出口企业根据退货情况(无论是申报还是退税)申请相关证明,终退货。
返回香港仓库:货物返回到消费者**的收集仓库,然后返回到跨境电子商务卖方的香港仓库。卖方对香港仓库的退货产品进行二次质量检验、修理和包装,然后将其送入国外。
香港商品从邮政通道进入中国:货物在消费者国返回仓库,然后返回卖方的香港仓库,然后卖方通过邮路将货物退回中国。
什么样的商品适合回中国?王伟指出,**各地销售的高价值产品、标准产品和一个存货可以重新包装,进行二次销售,适合回国。而且这种商品可以退回中国,这对减轻商家的库存压力也很有价值。”如果可以退货,则不可以在海外仓库上按库存,可以激活海外仓库。”
据了解,2020年1月3日,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税海关监管业务正式启动,对于需要退税的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各地的海关政策也不尽相同。
杭州海关要求,原出口商品经海关审核后一年内退运的,可以复运进境,其中跨境电子商务包装的出口商品可以单独或者分批运回;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不返回国内市场,只需返回海关特别监管区的,企业可以按照海关特别监管区的规定办理进境手续,退回的货物应当储存、保管,以保税状态分类、包装、贴标签并运出该国。申请退货的企业应当在海关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业务,建立企业退货过程监控系统,向海关开放生产操作系统,对必须为原出口货物的退货承担主要责任。
据王伟介绍,目前,关于返程模式的更多实际细节还没有确定,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下一步,海关将出台更多政策,在通关便利化方面帮助出口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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