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企业关注山西政府给你发政策包
摘要:跨境电商企业关注山西政府给你发政策包
跨境电子商务是我省积极推进的新型贸***展模式,是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重要举措之一。
为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做强做强,更好地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为全省外贸转型升级提供新动力、培育新优势,我省提供的支持始终是干货充足。
据介绍,政策中提到的“电子商务企业”是指通过自建或使用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是指提供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交易、支付和分销服务的平台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是指电子口岸为实现企业、海关及相关管理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而搭建的平台。
在配套政策中,明确了综合保险区内电子商务企业办公、营业场所租赁、仓储租赁、交易量等补贴。
对在综合安全区内租赁厂房、仓库的电子商务企业,***年给予全额租金补贴;第二年、第三年交易量超过10000元/***的企业,给予全额租金补贴;对第二年、第三年交易量达不到10000元/***的企业,按年度全额租金的40%给予租金补贴。
在综合保险区设立的太原海关监管的跨境电商o2o线下保税展示贸易体验店,或在分公司批准设立、太原海关监管的跨境电商o2o线下保税展示贸易体验店,开业一年,产生实际交易,将对电子商务企业按总营业面积50***以上至1000***给予一次性补贴,***实际租金1-50万元。
纵观整个政策,不仅对写字楼、仓库租赁和线下交易体验店有相应的补贴,而且对该地区电子商务企业的交易量、检测监控成本和物流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也很大。
对从事B2C和B2B业务的电子商务企业,在年交易额50万(含50万)-500万(含50万)的情况下,按年交易额的1%给予补贴,按年增长额的2%给予补贴;在年交易额超过500万的情况下,按年交易额的5%给予补贴。
对电子商务企业因直邮进口和保税进口业务产生的国内物流费用,按25%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300万元;对一般出口和保税出口业务产生的**快递费用,按25%给予补贴15%,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200万元;对仓储企业进出口业务的经营和手续费按15%给予补贴,按3元/件的补贴,每家企业合计不超过200万元。同时,对符合物流配送体系规划的货运站、快递配送中心、仓储配送中心、信息平台、调度呼叫中心等物流功能区项目建设,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对符合配套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产品实际风险监测费给予补贴,对样品采购费给予50%补贴。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政策规定,区内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不仅有政策补贴,而且有相应的激励机制。
对登记年度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3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登记年度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6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被认定为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电子商务企业,同年一次性奖励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