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出台文件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
摘要:新华网北京8月29日电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近日印发。通知转发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扶持政策》,要求自2013年10月1日起在**有条件地区实施。
新华网北京8月29日电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近日印发。通知转发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扶持政策》,要求自2013年10月1日起在**有条件地区实施。
发布《关于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实施的意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现行管理体制、政策、制度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消费模式下,法律法规和现有的环境条件已不能满足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要求,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商业零售出口健康快速发展。
《意见》分为三个部分,共12条。***部分是具体的配套政策,包括对电子商务出口经营主体进行分类,建立适合电子商务出口的海关监管新模式和专项统计,建立适合电子商务出口的检验监管模式,支持企业正常的收汇结算鼓励银行业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并实施相应的税收政策,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贷体系。
第二部分是实施要求。《意见》发布以来,上述政策已在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等5个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试点的城市试行。自2013年10月1日起,上述政策在**有条件地区实施。同时,还明确了商务部、**发改委、海关总署等9个意见制定部门的职责,对地方政府落实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三部分是其他问题。主要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进行了界定,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补充说明。指出目前企业主要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但仍执行现行相关贸易政策。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相关政策另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