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项零税率或免税的跨境应税服务
摘要:为适应经济新常态,帮助“走出去”企业腾飞,中国对37项跨境应税服务实行零税率或免税相关税收政策,为跨境投资者提供周全的税收支持。
为适应经济新常态,帮助“走出去”企业腾飞,中国对37项跨境应税服务实行零税率或免税相关税收政策,为跨境投资者提供周全的税收支持。
适用于跨境应税活动的零增值税税率
国内单位提供**运输服务、空间运输服务和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和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服务、技术转让和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国外消费总额”是指:
一、实际接受服务的人在海外,与中国的商品和房地产无关。
二、无形资产完全在国外使用,与国内商品和房地产无关。
三、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提供跨境物流援助、邮政等服务,免征增值税。
(2) 提供跨境物流援助、邮政等服务,免征增值税
一、仓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免征增值税。
二、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服务和收发货服务,免征增值税。
三、向境外单位销售并在境外全部消费的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收运服务除外)免征增值税。
四、在特定情况下,**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包括:非运输工具提供的**运输服务;未取得**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水运工具提供的**运输服务;**运输服务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汽车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以道路运输方式提供的,或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不包括“**运输”;未取得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或者经营范围不包括“**航空客货邮件运输业务”的,提供**航空运输服务;未持有“通用航空”空箱业务,提供**航空运输服务的执照,或其经营范围不包括“公务飞行”;符合零税率政策,但采用简单的计税方法或声明放弃零税率并选择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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