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意见鼓励传统企业拓展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业务
摘要:根据《意见》,我省将支持一批企业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支持和引导现有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服务,支持和引进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企业和支付机构,培育和引进交易服务、物流仓储、报关、报检、退税等***或具有综合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或服务企业。
根据《意见》,我省将支持一批企业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支持和引导现有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服务,支持和引进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企业和支付机构,培育和引进交易服务、物流仓储、报关、报检、退税等***或具有综合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或服务企业。
同时,《意见》明确将加强交易信用和安全保护,为保护电子商务和买家的合法权益,对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实施备案登记管理。已备案的跨境电子商务经营实体,由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分别办理对外贸易经营、报关、检验检疫、退税、结汇主体资格等相关手续。
《意见》提出,今后将支持中小网络企业和专业跨境电子商务,促进传统外贸企业升级改造,同时推进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自建平台,构建国内外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互动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模式。
对于通过银行邮寄、包裹等方式开展的跨境电子商务,《意见》指出,要积极为其申请在兰州设立**邮件交换机构创造条件。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进入保税物流中心和综合保税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境外电子商务企业,开展一般贸易出口和境外网上销售。《意见》指出,要逐步发展具有甘肃特色的专业外贸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立完善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根据《意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我省将依托**机场、港口、海关等特殊监管区域,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中心,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货物监管流程。我们将选择和引进一批**物流、快递等企业,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物流服务。鼓励传统货运代理、物流等企业拓展电子商务服务业务,为中小跨境电子商务提供统一的采购、仓储和配送服务。同时,鼓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鼓励银行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支付机构和银行业机构作为试点,到跨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中心落户,为我省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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